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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助磨剂产业将面临什么样的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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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0-12

浅谈助磨剂产业将面临什么样的的机遇和挑战?


一、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发展自二十世纪30年代,英国人Goddard以树脂作为助磨剂并取得专利。随后人们又先后试验了醋酸


一、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发展

自二十世纪30年代,英国人Goddard以树脂作为助磨剂并取得专利。随后人们又先后试验了醋酸、磷酸盐、木质素磺酸盐、乙二醇、酚、三乙醇胺、桐油和沥青等助磨剂。到了60年代,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德国、前苏联,对助磨剂的研究和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一些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水泥厂都使用助磨剂,相比较我国对助磨剂的研究和利用起步较晚,50年代后期,只有少数水泥厂试验过用煤、纸浆废液、肥皂废液,效果不甚明显;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建材研究院承担了国家计委下达的节能科研项目《水泥研磨助剂的研究》。经过三年多的研究和大量的对比试验,研制成功三个系列十种助磨剂,可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品种的水泥研磨。其助磨剂效果在保持勃氏比表面积值3200 cm2/g不变的情况下,掺加前后磨机台时产量至少可以提高10~20%。但由于当时我国的水泥细度普遍较粗,水泥企业对使用助磨剂兴趣不大,为了推动助磨剂在我国的开发应用,1997年我国首次颁布实施了等效采用美国标准的JC/T667《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并在水泥产品标准中明确允许在水泥粉磨中掺入不大于1%并符合JC/T667-1997标准的水泥助磨剂,此项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水泥生产中工业外加剂的使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起了重要作用,尽管如此,当时专业生产和供应水泥助磨剂的企业极少。如初涉中国市场的美国格雷斯公司和合资企业洛阳万顺建材有限公司,然而随着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接轨的六大通用水泥标准的修订、颁布与实施,大大推动了水泥助磨剂在我国的开发和应用,助磨剂生产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助磨剂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甚至一些水泥生产企业也延伸产业链——生产和销售助磨剂,这足以说明大家对这一产业发展前景充满希望和信心。


二、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助磨剂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可能危及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1)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大多数助磨剂企业都是采用购买化工原料或废料复配的生产工艺,因此进入这一产业的门槛较低,企业规模和层次两极分化,极少数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或少数国内企业生产装备及实验检测仪器齐全、生产工艺先进、管理规范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到位,而绝大多数助磨剂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管理不规范,更不用说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这样必然就会影响助磨剂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挫伤水泥企业使用助磨剂的积极性。实质上对于以复配为主的助磨剂企业虽然生产投入不大,但由于助磨剂的使用效果对于不同水泥企业的熟料和工艺相差甚大,因此要求助磨剂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现场技术服务的水平很高,否则很难引导水泥企业正确、有效使用助磨剂。


(2)没有建立助磨剂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虽然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1997年就根据美国材料协会ASTMC465-92《水硬性水泥生产用工艺外加剂》制定了JC/T667《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该标准中各项标准要求等同采用ASTMC465,但检定方法均采用我国现行试验方法标准,并在通用水泥产品标准中明确允许在水泥粉磨中掺入不大于1%并符合JC/T667-1997标准的水泥助磨剂,但实际上标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真正执行标准的企业是极少数,其中洛阳万顺建材有限公司是第一家委托权威机构完全按标准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了质量评价,但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执行标准,应该说目前助磨剂产品的质量控制、检验及监督处于没有组织的状况。


(3)一些生产企业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的意识差

水泥产品质量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绝大部分水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助磨剂主要取决于企业能否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而一些常用的醇胺类水泥助磨剂,由于成本原因,水泥企业使用此类助磨剂后获得的新增利益很小,绝大多数企业没有积极性,或者只是在水泥销售旺季使用,因此为了迎合水泥企业的需求,许多助磨剂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助磨剂中掺入了不允许掺加的外加剂,甚至加入可导致钢筋锈蚀、严重影响混凝土安全性的盐类,使得水泥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使用助磨剂的目的变成为了提高强度多掺混合材,至于助磨剂的助磨效果并不是最重要的,这样的使用原则背离了我们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助磨剂的初衷,也会影响到助磨剂产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许多专家强烈呼吁取消水泥中允许掺加助磨剂,但是我们认为作为提高粉磨效率的一项有效手段,助磨剂的研发和应用还是应该鼓励的,因此我们想通过修订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问题,如2003年我们对JC/T667-1997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仍参照了ASTMC465-99,除将水泥胶砂水灰比比对指标改为水泥胶砂流动度比对指标外,其余各项技术要求指标等同采用ASTMC465,并且增加了比相应品种产品标准规定最长龄期大三倍的龄期强度比对指标要求及钢筋锈蚀试验要求,使技术要求内容更加全面、科学。但检定各项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均采用我国现行试验方法标准,指标也等同采用了ASTMC465,其中涉及的粗、细集料采用了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和GB/T14684《建筑用砂》标准中与ASTMC465中要求一致的粒级,这样修订后标准非常有利于在我国推广实施。另一方面我们于2006年修订了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将在水泥粉磨中允许掺入的助磨剂掺量由不大于1%改为不大于0.5%;同时在标准的强制性条款中增加了水泥中氯离子限量的要求,即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


希望通过修订标准能够规范助磨剂的生产和质量只是我们为促使助磨剂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愿望,但这些仅仅是外因,而广大助磨剂生产企业的行为和意识才是真正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因和动力。


三、助磨剂产业将迎来大好机遇

(1)国家的需求成为助磨剂产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我国是资源、能源匮乏的国家,能源的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短缺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对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因而受到了党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GDP能源消耗降低20%作为约束性指示。为实现国家节能总目标,国家将重点工业强制实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材工业是典型的能源消耗型工业。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建材工业企业总能耗为2.1亿吨标准煤,占当年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8.7%,而其中水泥工业总耗能为1.68亿吨,占建材工业总耗能的80%以上,因此水泥工业的节能降耗一直受到重视,1990年合肥水泥研究院负责起草制定了JC711-90(96)《水泥能耗等级定额》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制定了国家标准GB/T16780-1997《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然而随着水泥工业工艺技术水平的发展,现行标准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因此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开始组织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着手修订《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国家,该标准的修订工作受到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0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了《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标准的修订计划,并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该标准由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共同完成。


修订后的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生产规模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目标值及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该标准已于2007年2月通过了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议。该标准将作为强制性标准列入国家节能法的配套标准目录,因此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将成为水泥企业生存的门槛,这将为节能降耗的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助磨剂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行业协会将为助磨剂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十年来我国的助磨剂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水泥助磨剂在增加磨机产量、降低电耗等方面所显现的效益已逐渐被大多数水泥生产厂家所认同,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已增至100多家,并且仍有很好的发展空间,然而上面所谈到的问题将严重制约助磨剂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助磨剂所服务的水泥产品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公共安全,因此为改变助磨剂产业的发展现状,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决定成立助磨剂分会是必要和及时的,我们相信助磨剂分会将发挥服务作用,为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发挥自律作用,为产业发展制定规范;发挥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公平竞争。当然解决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需要助磨剂生产、营销、使用、科研、检测、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成立助磨剂分会就是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把各方面的力量联系起来、联合起来,共同促进助磨剂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助磨剂的科学应用。